本文目录
1、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1500字
2、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1500字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处女作。讲述的是一个平凡的六十岁老人,在一个宁静的上午,收到了一封来自多年前的一位朋友的来信,随即踏上了徒步的旅行,开启了改变他人生的一趟旅程。
在我第二次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才读懂了这本书的名字。第一次读的时候,是在读一个故事,读到一个叫做哈罗德·弗莱的六十岁老人,为了让他多年前一个名叫奎妮的朋友能跟癌症抗争到底,他决定徒步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去看她。第二次读的时候,是在读一段人生,是哈罗德的一生,从他离开家去寄信开始的。
年近六十的哈罗德是大多数人的翻版,他们有着普通的人生经历,碌碌无为的多年工作经历,经过惨痛的失去后波澜不惊的退休生活。他们存在着,但是好像没有真正的活过。
在暮年时,没有可以回顾的豪情壮举,没有刻骨铭心的经历,没有不顾一切的追求,没有朋友,没有敌人,人生似乎就要这么过去了。但是,哈罗德又是极少数人的翻版,因为他最终没有在他以为的人生里走向灭亡,而是改变了他的一生。
在哈罗德收到奎妮的信的时候,这段友谊勾起了他深深的歉意,于是他决定给她寄去一封关怀的信。在去寄信的路上,他回忆着他和奎妮的友谊以及对奎妮的愧疚,于是他想走的远一点,以此安慰自己能为奎妮做的多一点。刚开始他并没有坚定徒步去贝克里郡看奎妮,在遇到加油站女孩儿之后,他才坚定这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在路上,哈罗德就像重新活过来一样。他能用心看周围的路、花、草,遇见各种不同的人,从不观察日夜的变化、植物生长到熟识各类野生植物,懂得野外生存,从不善于接触陌生人到与陌生人交流,聆听他们的经历,他渐渐地走出他曾经的人生圈,融入这个眼前的世界。在漫长的公路上,他把他的人生从头回顾了一次。他沉默的童年、离去的妈妈、没有爱的父亲以及他的那些阿姨们,再到爱上莫琳、与儿子戴维的点点滴滴过往等等,这些回忆都是由他与奎妮的友谊引起的,他走在拯救奎妮的路上,同时也走在拯救自己的路上。
六十岁的哈罗德是活着还是从没有活过呢?在他的童年,他没有感受到来自父母的爱与关怀,他不懂爱,也不懂如何去爱。莫琳是第一个爱他的人,也是给他一个家的人,所以莫琳对他而言一直是最不可或缺的人。那么曾经的甜蜜生活到暮年的沉默不语之间都发生了什么?哈罗德从来没有认真想过这个问题,但是在这段旅途中,他把那些遗忘的、忽略的过往一一翻出来回想。
戴维是他和莫琳唯一的儿子,他的出生并没有让哈罗德和莫琳更相爱,而他的死摧毁了哈罗德与莫琳之间的爱。哈罗德爱着他的儿子,但是在旅途前,他并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么爱他。对于他的死,莫琳埋怨着他,而他也深深地自责着。他想要弥补儿子曾经缺失的父爱,但他明白过来时已经没有机会了。他想要修复他与莫琳之间的感情,可是他并不知道怎么做。在这段旅途中,一切都发生着改变,哈罗德通过不断地回忆去找寻他曾丢失的那些美好,也不断地正视他的过错,原谅他的过错。他拯救了他自己。莫琳也在这段旅途中看清了她与哈罗德、戴维之间的问题,她曾把不能承受的过错都放到了哈罗德身上,而她又何尝没有过错呢。最后,她看清了问题,注意到哈罗德曾经细微的付出,原谅了哈罗德,并挽回了他们之间的爱。爱,又重新回到了这个家,也许比之前的爱更充实,因为这份爱里有了他们对戴维深信不疑的爱。
哈罗德克服身体和精神上的困难,在长达87天的徒步旅途后,终于见到了奎妮。奎妮没有因为他的坚持而活下去,但是他坚持了对这段友谊的最后付出,也为这段友谊以及奎妮的人生画上了美好的句号。从他的旅途结束、奎妮的离去到他和莫琳和好如初,他的人生才算完整。接下来的人生还有很多困难和未知,但是他的心终于找到了平静,爱、宽容、信念以及美好的周围事物找到了他,幸福是未来的生活。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时常想,我们每个人是不是都该有这样一场旅程呢?有的人正在路上,有的人还没开始,但是不管怎样,我们都会经历这样一程,回顾自己的人生,原谅那些无法弥补的遗憾,丢下不能重来的回忆,也放过无法释怀的自己,找到内心的平静。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1500字
《一个人的朝圣》看完很久了,一直想说点什么,无数次提笔放下,放下再提笔,在纠结与矛盾中挣扎了很久,终于决定还是要对自己说点什么。
其实这是个很沉重的话题,在这个谈死还早谈爱已老的年龄,人生阅历终究太过浅显,讨论生命无常有些苍白,只能就来时走过的路作一些回顾,对未来要走的路尽可能希望它漫长一些,平和一些。
这本书讲述了退休老人哈罗德突然间收到旧时好友奎妮在人生尽头的告别信,哈罗德于加油站无意中听到“等待”可以治愈一个人的疾病,于是他决定从家徒步去遥远的圣伯马丁疗养院看望奎妮。一路上不停的有人加入他朝圣的队伍,又不停的离开,他从一个人变成了一个团队,最后又回归到一个人。
在这场艰苦的徒步旅程中,一路风餐露宿似苦行僧。不断的思考人生路上所有的恩怨情仇,直到最后决定跟往事告别,与自己和解,而奎妮也终于等到见哈罗德最后一面,了无遗憾的归去,哈罗德与近二十几年形同陌路的妻子莫琳也重新旧好,开始新生。作者蕾秋的写作手法细腻温和,平铺直叙,读过后内心阵阵暖意,但又时不时的疼一下。为奎妮,为哈罗德,为莫琳,为哈罗德死去的儿子戴维,也为浑浑噩噩过了这么多年的自己,温暖与疼痛交替,绝望与希望并存。
记得两年前在去川西的途中,亲眼目睹一位朝圣的大叔,三步一磕,双手合一嘴里念着六字真言,眼神里只有远方,只有信念,只有纯粹。我当时真的就觉得信仰的力量太伟大了,能让一个壮年男子放弃一切,去做一件很多人眼里并无多大意义的事。这一路走来凄风苦雨自不必说,在完成朝圣之后对实际的生活又有哪些具体意义呢,其实你我心知肚明。都说藏区的天空最美最纯净,因为那里世事安然人心纯良。我们身处繁华尘世间,一颗心被世俗沾染了贪嗔痴,偶尔想要逃离,还自己清净纯白,却发现无处可逃。
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而我恰恰相反,用理性思考人生,以感性规划未来,缺少信念的未来如梦幻泡影吹弹可破。这样的人生早已偏航,就像哈罗德所说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吃,说话,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两脚走路无非是一只脚搭在另一只脚前面,人生也正如此,一步搭着一步如大象过河,深浅自知,应该试着学会像哈罗德先生那样,纠正已偏航的人生。
哈罗德的行走既有对奎妮的内疚,更多的是对自己的救赎。退休后的哈罗德内心深处的愧疚与自责如影随形,他不停的往前走,往事就会在脑海里在眼前不断浮现。读后感一次又一次的回忆,让他前半生的残缺不全有了可以缝缝补补的机会,直到奎妮归去,他才明白人生有时候在于自己错误的坚持了自己想走的路,以至于常常莫名其妙的迷路走错,等醒悟过来再折回重走。其实,一个人的朝圣是对自己内心的救赎,与自己和解,还一个重生的自己。生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而我们要做的就是珍惜当下,珍惜眼前人。活着,认真过好每一天。
心烦意乱的时候,也在想是不是出门行走一次,也许归来时云淡风轻。有人说一个人走在路上太寂寞,但我总觉得一个人的寂寞好过两个人的疏离。比如哈罗德路上遇见很多人,热闹的背后是哈罗德无法言喻的酸楚,所以他选择在一个不为人知的清晨悄然离去。心静才会脑清目明,很多时候我们选择了错误的坚持,根本原因在于这颗心的纷乱繁杂。摒除一切贪嗔痴,让生命回归最初的柔软纯真,才会云开见月。
天空一直都在,是云来了又去。冬天的风吹在脸上生生的疼,窝在一个熟悉的地方久了,人心似结了冰,好在还有书籍可以温暖,这个冬天遇见《一个人的朝圣》将不再寒冷。
昨天看见一句话:希望我走时心如止水。多年以后,当生命归于尘土,希望我也心如止水,于人于己与尘世已无亏欠。
所以生命原本就是一场修行,一个人的朝圣。